中文题名:反垄断法上协同行为的规范认定
作者:江山
第一作者:江山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卷号:38
期号:5
起止页码:187-200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协同行为;间接证据;附加因素;垄断协议;
摘要:在反垄断法上,协同行为的概念和内涵不尽明确,其认定通常需要根据若干间接证据或'附加因素'进行推论。但这些因素的结构、权重、层次不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首先应确立协同行为的裁判逻辑:在不存在'意思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行为的一致性不符合市场正常条件或正常情况下其自身的利益。其次,应根据证明力的大小,对'附加因素'进行分类排序,区分一般与超级附加因素,并将其纳入证明间接事实与主要事实的证据环或证据链。最后,在以信息交流为起点的证明中,以交流证据推定证明'意思一致'和行为协同;在以平行行为为起点的证明中,宜采纳'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而非直接推定。在此基础上,应当根据信息传递路径区分双边与三边协同行为,分类厘清证明的关键点。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