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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上情事变更制度之建构     被引量:5

The Construction Of Rebus Sic Stantibus System In China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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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民法典上情事变更制度之建构

作者:王伟 金海统

第一作者:王伟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3

期号:1

起止页码:36-44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情事变更;制度;条件;后果;

摘要:情事变更制度是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损益平衡原则,旨在避免最严厉的公正转化为最大的不公正,以体现民法对人的终极关怀.情事变更制度从判例走向成文已成为世界民事立法的潮流.本文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情事变更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上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以期裨益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立法.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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