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主观证明责任逻辑的中国解释     被引量:10

收藏

中文题名:主观证明责任逻辑的中国解释

作者:霍海红

第一作者:霍海红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2

起止页码:521-539

中文期刊名:北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事实真伪不明;职权主义;客观真实;

摘要: 主观证明责任逻辑在我国长期处于支配地位,其影响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这可归结为六个因素:一是民事诉讼过程的行为特征;二是"举证"汉语表述的行为倾向;三是作为客观证明责任前提的"事实真伪不明"在主观证明责任逻辑中可以被"省略";四是主观证明责任逻辑可与"客观真实"理念"和平共处";五是主观证明责任逻辑是职权主义模式选择的产物;六是我们对客观证明责任逻辑的认识偏差导致其功能被低估。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0_2011】;内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