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与不同权属之间的效力冲突和协调 被引量:12
The Conflictions and Co- ordination between the Emission Right and other Rights
中文题名:排污权与不同权属之间的效力冲突和协调
作者:邓海峰
第一作者:邓海峰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 讲师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118-129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排污权;权利冲突;协调规则;
摘要: 排污权是伴随着环境容量资源的日益稀缺和财产权概念的不断发展而走进法学殿堂的一项新型权利。作为具有准物权属性的权利类型,排污权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会在三种不同的层面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在排污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应按照目的优先辅以时间优先的原则加以解决;对于排污权与具有相同物质载体的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冲突中各该不动产利益的性质确定权利的优先位序;在其他可能发生权利冲突的场合,则应根据排污权人所持排污根据的合法性及其权利应予保障程度的合理性,确定冲突的调处规则。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6212);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