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从国际法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缔约权及条约适用权
第一作者:王庆海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2]吉林省辽源教育学院;
年份:1998
期号:3
起止页码:224-228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基本法》;国际法;缔约权;条约适用;香港回归;“一国两制”;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大陆;
摘要: <正>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从此成为中国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所必需的。“九七”香港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以下简称HKSAR)的缔约权及条约(协议)的适用问题就显得既有现实意义又有理论意义。本文试从国际法角度谈一谈这些问题,以求教于有关同仁。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1996】;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