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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内容特点及物权体系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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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内容特点及物权体系

作者:钱明星

第一作者:钱明星

机构: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年份:1997

期号:2

起止页码:88-90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调整范围;内容特点;物权行为;支配关系;所有权;财产关系;有体物;财产流转关系;物权体系;

摘要: <正>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调整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国家)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物权法,但在《民法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有了物权的一些规定,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和发展趋势看,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完备的物权法。 一、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 物权法调整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这种支配关系,是在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主体——人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的关系。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决定于其调整对象的特点。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91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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