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因狭义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之法律后果
作者:李少伟
第一作者:李少伟
机构:西北政法学院
年份:1998
期号:5
起止页码:32-3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无权代理人;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合同;订合同;订立合同;无效合同;代理权;意思表示;可撤销合同;撤回权;
摘要: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CSSCI:【CSSCI1998】;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0198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