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当前地方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孙潮
第一作者:孙潮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1992
期号:8
起止页码:3-6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地方立法;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法律责任;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现代社会;法律滞后;法律规范;法制建设;
摘要: 构成立法工作裹足不前、致使立法工作远远落后于社会之需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往往以法律的姓“资”姓“社”来作为立法的首要标准或重要标准。以往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发生了误差,把法律的目的仅定位在简单、明了、易知之上,忽视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不但给执法者任意解释法律提供了条件,也给其增添了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使法律难以实施。现代社会中,社会的经济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变动的状态之中,这种经济关系的非稳态性并不排斥法律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相反,它要求法律对有关经济关系实施积极的调控。法律滞后性的原因就是一味追求法律的长期运用性,它的后果,就是将法律排除在现代社会的调控手段之外。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