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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四个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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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四个辩证关系

作者:陈洪波 王亚平

第一作者:陈洪波

机构:[1]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年份:1997

卷号:0

期号:18

起止页码:19-21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大

中文关键词:地方立法;辩证关系;立法体系;立法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地方性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法律法规;地方人大;地方特色;

摘要: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特定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地方立法权,必须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辩证关系。一、加快立法步伐与提高立法质量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用法律法规来引导、推进和保障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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