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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问题     被引量:55

Issues Concerning Several Relations in the Design of Pretrial Preliminary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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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问题

作者:陈桂明

第一作者:陈桂明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4

起止页码:10-15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审前准备程序;固定证据;民事诉讼;“明确争点”;

摘要:确定争点与固定证据是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内容,二者处于诉讼进程的同一阶段,但具有不同的任务,在功能和时序上存在逻辑上的先后关系,从立法来看,目前急需设置和完善整理固定争点的程序,为固定证据提供前提。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建立预审制,实行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的分离或相对分离,并采举证时效制,审前准备程序并非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作用,采当事人主义,法官实施程序管理并通过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协助。应当建立审前调解制度,破除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审前调解。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91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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