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诉讼 被引量:4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and Chinese Criminal Procedure
中文题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诉讼
作者:瓮怡洁
第一作者:瓮怡洁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6
起止页码:3-6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侦查方式;国际合作;
摘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为我国打击腐败犯罪、解决贪官外逃问题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法律武器.公约在刑事程序方面作出了许多特别规定,主要包括:增强反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强化对被追诉者的程序控制和实体处罚;提升反腐败机构的侦控能力;加大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拓宽证据收集渠道,降低证据运用的法律要求;加强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等.我国刑事诉讼同公约有不少契合之处,但也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承担反腐败职能的机构不独立,难以抵制各种压力的干预;举报制度存在问题,获取腐败犯罪信息的能力不足;侦查方式单一、落后,无法满足打击腐败犯罪的需要;证据制度不健全,不利于收集打击腐败犯罪的充分信息;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不力,影响反腐败工作的法律与社会效果;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给利用公约追回外逃资金造成困难.为强化刑事诉讼对腐败犯罪的追诉能力,有必要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改革与完善.
分类号:D997.9[国际刑法] 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