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其撤销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赵秀文
第一作者:赵秀文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仲裁员,100872
年份:2002
期号:1
起止页码:62-79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外国仲裁裁决;撤销;法院;承认;国籍;根据;执行;实行;相关规定;
摘要:决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一般实行地域标准,只有裁决地国的法院有权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依法院地法撤销在其境内作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旦该仲裁裁决被撤销,一般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国家的法院可以根据《纽约公约》中的相关规定,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外国仲裁裁决。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D922[中国法律]
收录: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