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基于系统论的研究视角 被引量:8
The Ultimate Value of the Environmental Law--On the Basis of the Visual Angle of the Theory of System
中文题名: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基于系统论的研究视角
第一作者:刘大洪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04
期号:5
起止页码:1-6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环境法;生态利益;国际合作;法律价值;可持续发展观;法学理论;
摘要: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地球是由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任何一个系统的破坏都会带来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不稳定.因此,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己任的环境法应将其终极价值定位为生态整体利益.这种生态整体利益是人类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也是当代生态整体利益与后代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要实现环境法的生态整体利益价值,必须克服观念上、法律制度层面和国际合作方面的障碍.
分类号:D9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