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司法考试导向性法学教育——对中国法学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和思考 被引量:29
Comments on Judiciary Examination-Oriented Legal Education——Concer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Legal Education
中文题名:评司法考试导向性法学教育——对中国法学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和思考
作者:张利民
第一作者:张利民
机构: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215021
年份:2002
期号:6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制度;中国法学;法律人才;法律精神;法治;里程碑;指挥棒;培养;教育方法;
摘要: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在中国法治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法学教育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则忽视了法学教育的更重要的价值。法学教育单纯以司法考试为导向会影响法律精神的培养,冲击先进教育方法的使用,挫伤拓宽学生知识面和培养实践能力的努力,更是漠视了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多种需求。法学教育理应关注司法考试,但司法考试的局限性决定了法学教育不能唯司法考试。在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之间应建立起良性循环关系。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D9-4[法律]
收录: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