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弊端及其出路 被引量:4
Shortcoming and Solution to the System of Criminal Action Combined Civil Action in Our Country
中文题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弊端及其出路
作者:魏盛礼 单文桂
第一作者:魏盛礼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江西,南昌,330047;[2]江西师范大学,退休办,江西,南昌,330027;
年份:2004
卷号:35
期号:6
起止页码:68-72
中文期刊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性缺陷;技术性缺陷;完善;
摘要: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贯彻刑事优先原则,混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别,以刑事诉讼程序取代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不利于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与身俱来的、不可克服的内在制度性缺陷,无法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来彻底消除其弊端,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在此之前,应以司法解释的方法,克服其技术性缺陷.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