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被引量:14
The study to cancel the system of criminal action combined civil action
中文题名:试论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作者:魏盛礼 赖丽华
第一作者:魏盛礼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年份:2005
卷号:20
期号:1
起止页码:111-11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征明标准;制度性缺陷;
摘要: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混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别,以刑事诉讼程序取代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不利于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与生俱来的不可克服的内在制度性缺陷,无法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来消除其弊端,未来应当彻底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