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民法缺失的法律文化分析 被引量:1
Analysis on Legal Culture of Lacking Civil Law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中文题名:中国传统社会民法缺失的法律文化分析
作者:李少伟
第一作者:李少伟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10-14
中文期刊名:宁夏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民法;法律文化;权力;权利;本位;
摘要: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文化,其特征分别表现为集团权力本位,注重法律的惩罚功能和对法的本质认识上的"法自君出"观念.这种特征的法律文化,与民法的形成和存在所需求的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保障人民自由为功能、以理性为法律建构的灵魂的法律文化存在着根本的背离和冲突,在这样的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之下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民法.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