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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定证据制度的再认识与证据采信标准的规范化     被引量:30

A Reconsideration on the Statutory Evidence and the Codification of Admissibility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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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法定证据制度的再认识与证据采信标准的规范化

作者:何家弘

第一作者:何家弘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3

起止页码:144-151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定证据制度;证据采信;规范化;标准;认识;大陆法系国家;证明模式;可预见性;法定证明;制度改革;首要任务;合理性;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纪实;自由;司法;

摘要:大陆法系国家在16世纪实行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自由证明模式相比,法定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可预见性和权威性.中国证据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走向法定证明,而实现证据采信标准的规范化则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TS107[纺织品的标准与检验]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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