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是一门法学吗——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的省察 被引量:23
Is the Science of Evidence Law a Science of Law --Review centered with research subjects
中文题名:证据学是一门法学吗——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的省察
作者:易延友
第一作者:易延友
机构:[1]清华大学,北京100084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35-5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证据学;中心;对象;学术研究能力;法学研究;自然科学;法学知识;证据法学;法学学科;法学理论;方法论;研究者;训练;
摘要:通过对十年来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在知识的增长方面进行量化的考察,结果显示:一方面,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大部分仍然游离于法学与自然科学之间,这种研究既不能增长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也无法增长法学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在有可能增长法学知识的领域,证据法学却又依附于法学的其他门类,从而丧失了自身独立存在的价值.方法论训练的缺乏及学术研究能力的有限,是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为使证据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必须加强研究者的方法论训练,从而提高该学科在增进法学知识方面做出贡献的能力,并朝着建立统一的证据法学理论的方向努力.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G633.63[几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