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最高人民法院不得拍卖、变卖必需住房规定的质疑
作者:夏秀渊
第一作者:夏秀渊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5
期号:8
起止页码:177-179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必需住房;规定;违法;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不得对必需的居住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违反了<宪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和<合同法>等诸多法律.该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中低收入群体等债务人的利益,实施结果却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并对商业银行、房地产业及与之相关联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分类号:D920.1[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