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合同法中的信息揭示义务理论研究——兼谈合理预见规则 被引量:8
The Theory of Duty to Reveal Information in Anglo-American Contract Law--On the Rule of Reasonable Foreseeability
中文题名:英美合同法中的信息揭示义务理论研究——兼谈合理预见规则
作者:闫仁河
第一作者:闫仁河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北京100871
年份:2005
卷号:21
期号:4
起止页码:6-10
中文期刊名:兰州商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同解释;信息揭示义务规则;合理预见规则;
摘要:我们审理合同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解释合同的过程,近年来英美合同法学者提出的信息揭示义务规则作为一种合同解释方法,对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们发现这一规则要比"多数人所期望"规则能够更有效率地解释合同漏洞,同时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合理预见规则就是一种信息揭示义务规则,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效率精神,也符合公平理念.近年来学者们对信息揭示义务规则也展开了批判,为了正确适用这一规则,我们必须把握相关理念.
分类号:DF418[经济合同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452);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