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从Lasercomb案看美国法上的版权滥用原则
作者:万勇
第一作者:万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58-60
中文期刊名:中国版权
中文关键词:美国法;版权法;联邦最高法院;司法机关;联邦法院;公共政策;指导作用;40年代;承担责任;
摘要: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美国版权法的发展相当迅速。这一变革的核心是美国的成文法极大地扩展了版权的范围.而促进这一变革的主要因素是美国的司法机关。长期以来,美国的司法机关对于保护版权政策一直起着积极的作用。比较而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仅起着指导作用.而低级别的联邦法院则已经作出了许多具有影响力的判决。其中由低级别法院采取的保护版权中所包含的公共政策的最重要的行动是:接受了版权滥用原则。尽管该原则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的40年代,而第一次由侵权者成功援用而无需承担责任的案例是1990年的Lasercomb America,Inc诉geynolds案(以下简称“Lasercomb”案)。
分类号:D971.23[法律] 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