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府际关系的法律调整
作者:薛刚凌
第一作者:薛刚凌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5
起止页码:46-56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府际关系;法律调整;基本精神;立法构想;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社会发展;民主性;公正性;科学性;
摘要:府际关系即政府之间的关系,它既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府际关系多靠政策调整,随意性大,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欠缺.如何将府际关系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使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求,符合民主、理性、公正、效率等法之基本精神,值得理论界充分关注.本文探讨了府际关系的内涵和变迁,法律调整的必要性、府际关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法律调整要遵循的基本精神及立法构想等.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F127[地方经济]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