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刍议 被引量:8
Discussion on the Crime of Filching, Buying, Unlawfully Offering the Informational Data of Credit Card
中文题名: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刍议
作者:利子平 樊宏涛
第一作者:利子平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11
起止页码:38-4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中国;《刑法》;犯罪构成;
摘要:针对日益猖獗的信用卡犯罪,我国<刑法>增设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本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本罪与同一条文规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本罪所指的信用卡包括借记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持卡人的合法利益和金融机构的信誉,其犯罪对象为信用卡信息资料;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明确其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界限.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