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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被引量:3

The Institution of Responsibility Investigation into Administrative Fault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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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我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钟芳 徐苏刚

第一作者:钟芳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年份:2005

期号:5

起止页码:56-58

中文期刊名:行政论坛

中文关键词:法治;行政法治;行政过错;

摘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今天,如何进一步制约与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话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在于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提高行政效率.但现阶段,我国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表现为:价值定位的缺陷、程序正义的缺失、过错行为过于细分和法制统一的缺失.改进和完善我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应做到:程序立法规定完善、科学标准体系建立、公开公正的具体制度、简易行政法庭的设立和立法体制体例的统一.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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