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P2P软件提供者的帮助侵权责任——美国最高法院Grokster案判决评析     被引量:46

Contributory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of P2P Software Distributors--Comment on US Supreme Court's Decision in MGM v. Grokster

收藏

中文题名:P2P软件提供者的帮助侵权责任——美国最高法院Grokster案判决评析

作者:王迁

第一作者:王迁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9

起止页码:52-56

中文期刊名:电子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GROKSTER案;P2P软件;侵权责任;最高法院;提供者;判决;美国;法律责任;P2P技术;

摘要:万众瞩目的MGM v.Grokster案终于由美国最高法院于2005年6月27日下达了终审判决.这是最高法院自1984年的"索尼案"之后,21年来首次在版权领域的"帮助侵权"问题上发表意见.针对提供P2P软件这种既可用于侵权、也有合法用途的产品是否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的重大法律与政策问题,美国最高法院清楚地指出:"索尼案"所确立的"实质性非侵权用途"标准不是判断法律责任的唯一依据,只要能够证明产品提供者具有引诱他人侵犯版权的意图,仍然可以认定"帮助侵权责任".

分类号:D913[民法] TP393.09[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