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评《物权法草案》第三章
作者:王轶
第一作者:王轶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份:2006
卷号:18
期号:1
起止页码:36-43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草案》;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立法选择;《民法通则》;侵权责任制度;物权请求权;民事法律体系;民事立法;一般规则;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现行民事立法是以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民事法律体系。有关物权保护制度的一般规则体现在《民法通则》第5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83条、第106条第2款及第3款、第117条和第134条第1款及第2款。在《民法通则》的上述各项规定中,第106条第2款、第117条以及第134条第1款可谓是物权保护制度的核心内容。它们确立了一种不同于传统民法的物权保护方式:即以基于侵权的请求权取代了传统民法中的物权请求权。同时也确立了一种不同于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制度:即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不限于损害赔偿,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