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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民选举权之特质     被引量:6

A Probe into the Character of the Villagers' Elective Franch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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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村民选举权之特质

作者:胡肖华 李云霖

第一作者:胡肖华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4

起止页码:73-78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特质;村民选举权;公民选举权;社会性政治权利;区别;

摘要:村民选举权之特质应由其概念、特征及其与公民选举权的区别组成。村民选举权是指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等成员的权利,是村庄经济关系在村民的社会性政治权利中的集中反映。村民选举权兼有社会性政治权利、自治性权利、经济性权利的特征。村民选举权与公民选举权在权利属性和适用法律、享有权利的主体身份及两者所依托之组织的性质、与经济利益联系的紧密度、权利行使方式与所受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影响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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