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日本最高法院的少数意见制
作者:刘风景
第一作者:刘风景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年份:2006
卷号:14
期号:4
起止页码:104-111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少数意见制;法院;法官;司法改革;
摘要:少数意见制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采行的一项裁判制度,日本战后受美国的影响,将少数意见制移入其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母体之中。日本法院法规定,最高法院各法官必须在裁判书上表示自己的意见。关于最高法院少数意见表示制度,日本法律界曾经意见分歧很大,但经过近六十年运行,其长处充分显现,已获得定型化。少数意见制与整个司法制度是相符合的,将少数意见制引入我国将促进宪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深化司法改革。考虑到目前在全国普遍实施的条件还不成熟,以及各级法院地位和作用的差异,在具体的操作步骤上,可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开始实行。
分类号:D971.262[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