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放逐法外——基于《欧陆法律发达史》所载史实的思考
作者:方立新 王帅
第一作者:方立新
机构:[1]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年份:2006
期号:9
起止页码:78-80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适用条件;后果;演变;稳定;自由;
摘要:在古日耳曼法中,“放逐法外”是一项十分严厉的刑罚,具有特殊的内涵、成因和适用条件。罪犯一旦被判处此刑,即失去社会成员的资格,成为社会公敌,不仅要承担丧失一切权利的法律后果,还承受着附随性惩罚。在中世纪尤其是后期,放逐法外发生了多方面的演变。此刑罚可体现出日耳曼法的稳定性,但并非放弃保障自由,而是以公平为成本,具有促进欧洲法制完善的重要意义。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