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民间法研究范式的批判性理解——兼论社会控制概念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可能 被引量:16
Critical Cognition of the Research Paradigm of Customary Law/Folk Law:Concurrently on the Possibility of Applying the Social-control Concept in Jurisprudence Research
中文题名:习惯法/民间法研究范式的批判性理解——兼论社会控制概念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可能
作者:王启梁
第一作者:王启梁
机构:[1]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5
起止页码:19-27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习惯法/民间法;法律中心主义;社会控制;范式;法学研究;
摘要:概念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分析工具,同时具有促进和制约研究的辩证属性,因此需要对概念进行反思。“习惯法”、“民间法”这两个概念对于挑战和批判“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学术贡献。但是“习惯法”、“民间法”概念定义过于宽泛,使其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不能很好地对不同性质和不同运作方式的规范进行必要的区分。从而导致这种研究范式具有局限性。在法学研究中,可以尝试用“社会控制”概念来弥补习惯法/民间法研究范式的不足。
分类号:DF0-052[法律社会学]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