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普通法系国家法典的编纂
作者:许中缘
第一作者:许中缘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5级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6
期号:5
起止页码:35-45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普通法系国家;民法典;台湾学者;编纂;法律制度;分类方法;法律体系;外国法律;
摘要:“民法典不管是在哪里,都往往被看作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艾伦·沃森的话描绘了法典在整个法律制度的地位。但是,大陆法是法典法,普通法为判例法这种分类方法一直深延于人们的心中。法典在普通法系的地位常常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我们对普通法系规则的利用总是持一种警惕甚至胆怯的态度,同时也对普通法系的法律体系尤其是法典形式本身过于漠视甚至轻视。相关的情形也表现在台湾学者的观念之中。“台湾民法学者的论述常常有比较法的探讨,甚至缺乏论理而仅是外国法律的仿效,常见的是德国法如何、日本法如何,而认为台湾同为欧陆法系解释上亦当相同。而所谓的欧陆法有何共通之处,一般学者其实是不假思索,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