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公约对于我国航空运输合同法律制度构建之影响——兼论明确我国大陆与港澳台间航空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被引量:6
Impact of the Montreal Convention upon Construction of China's Carriage by Air Contract System: As Well as on the Urgency and Necessity of Clarifying the Carriage by Air Contract System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Macau and Taiwan
中文题名:蒙特利尔公约对于我国航空运输合同法律制度构建之影响——兼论明确我国大陆与港澳台间航空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第一作者:龙翼飞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副会长;[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4]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理事
年份:2006
期号:6
起止页码:53-62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蒙特利尔公约;国际航空运输;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
摘要:在航空运输业由一个新兴产业发展为成熟产业、法律所依存的经济社会条件已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199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以统一华沙体制下的各项公约和议定书为目标,基于航空运输中新的条件和要求对国际航空运输凭证规则和承运人责任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该公约反映了国际航空私法立法的趋势,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可以说,蒙特利尔公约的制订表明规范国际航空运输的民事法律制度重新走向一体化和现代化。该公约不仅是我国国际航空运输应该遵循的规则,它对于我国国内航空运输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加值得注意的是,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则和制度对于明确我国大陆与台湾之间及内地与港澳之问所谓的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的民事法律制度、填补有关法律空白提供了很好的法律解决方案。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