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促进和谐——论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被引量:49
To Strengthen the Rule of Law and to Promote the Harmony: On the Role of the Rule of Law Plays in Constructing the Socialistic Harmonious Society
中文题名:加强法治,促进和谐——论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张文显
第一作者:张文显
机构:[1]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7
卷号:13
期号:1
起止页码:3-19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
摘要:和谐是一个古老而又经久不衰的跨学科概念,具有美学本源、哲学基础、社会科学基础和实践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具有统揽全局、支撑全局的作用。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围绕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与世界的和谐这四个方面发挥法律的引导和维护作用。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包括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和守法保障四个方面。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