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测谎结论作为证据的完善
作者:吕泽华
第一作者:吕泽华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07
期号:1
起止页码:100-106
中文期刊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测谎;证据属性;诉讼认识;诉讼价值;程序规范;
摘要:测谎是一项科学的认识活动,并且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这在学界和社会实践中已经成为共识。在诉讼领域,测谎已经在侦查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对测谎能否成为证据手段,测谎结论能否成为诉讼证据仍然存在着广泛的争议和质疑。这既与测谎技术本身还有待发展完善有关,还与人们对测谎技术缺乏正确的认识从而不信任有关,尤其与我们的诉讼证据制度本身还欠缺规范其使用的法律规则有关。测谎可以完成诉讼证明中证据的本质属性一关联性证明的作用,应当纳入法定诉讼证据种类,但测谎证据必须需要其他证据来补强,测谎否定结论证明力大于肯定结论证明力。测谎并不侵犯被测者的意志,测谎检查的作用一是发现真实,二是排除嫌疑保护无辜。应通过构建测谎的技术程序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来规范测谎证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问题。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