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举证时限的制度阐释及完善——兼评《民事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则
Elaboration and Improvement in the System of Evidence Producing Deadline in Civil Lawsuit
中文题名:民事举证时限的制度阐释及完善——兼评《民事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则
第一作者:胡辉
机构:[1]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年份:2007
卷号:6
期号:2
起止页码:96-99
中文期刊名: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举证期限;举证责任;程序理性;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时限制度的操作性内容作了系统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在司法解释层面实现了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向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嬗变。但该规定仍存在着矛盾、遗漏、不明确和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需要进一步完善举证时限制度,使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制度在法律层面最大限度地走向理性化。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