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方式:复印件移送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抑或全案移送主义 被引量:11
Mode of Criminal Prosecution: Photocopyism, Indictmentonly Doctrine or Conveyance of All Dossiers
中文题名:刑事公诉方式:复印件移送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抑或全案移送主义
作者:仇晓敏
第一作者:仇晓敏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07
卷号:7
期号:3
起止页码:73-79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诉方式;复印件移送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案卷移送主义;
摘要: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复印件移送主义不仅未能达到立法目的,而且孳生了其他弊端,到了必须修改的地步。在我国,若采行诉状一本主义,存在诸多的不合理性。相反,若适用案卷移送主义并辅之案卷移送与答辩状一并移送的方式,则能满足诸多价值。
分类号:D915.04[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