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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内国裁决的法律性质辨析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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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非内国裁决的法律性质辨析

作者:赵秀文

第一作者:赵秀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10

起止页码:16-23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本国裁决;外国裁决;无国籍裁决;非内国裁决;《纽约公约》;

摘要:在国际商事仲裁的一般立法与实践中,按照裁决地点的不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可以分为本国裁决与外国裁决。而《纽约公约》项下的“非内国裁决”仅指申请人向裁决地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地国境内作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它既不是本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或者无国籍裁决。我国现行国内法还没有对外国常设仲裁机构适用其规则,且将仲裁地点设在我国境内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仲裁裁定的依据值得进一步推敲。

分类号:D9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48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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