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变动制度三论
作者:王轶 关淑芳
第一作者:王轶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39-46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物权变动制度;民事权利;《物权法》;权利主体;自身;
摘要:凡是权利都会产生动态现象,物权也不例外。物权所产生的动态现象,简称为物权变动。物权变动属民事权利变动的一种,是物权法的核心内容。就其概念的界定,可以从权利主体和权利自身两个角度进行考察。从权利主体的角度考察,所谓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从权利自身的角度来考察,所谓物权变动则是指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二者只是在形式上有区别,在实质上并无不同。我国《物权法》第二章以“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作为标题,就是从权利自身的角度来描述物权变动。
分类号:D913[民法]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