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网络转载他人作品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
第一作者:吕国强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42-4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网络转载;权利人;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作品;他人;.com;原告;
摘要:原告:李学兵。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李学兵创作了小说《上海相亲情人》,从2006年3月5日起以歌唱生命为笔名在新浪网(www.sina.com.cn)上陆续发表。同年4月25日起。原告又以段剑为笔名在猫扑网(www.mop.corn)上陆续登载。截至同年6月30日,原告共创作了100章,约13万字。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