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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强抢致人死亡的死刑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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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飞车强抢致人死亡的死刑裁量

作者:宓晓平 陈增宝

第一作者:宓晓平

机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6

起止页码:9-1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死刑缓期执行;致人死亡;裁量;飞车;他人财物;作案手段;抢劫案件;主观恶性;

摘要:【裁判要旨】一、行为人驾驶摩托车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并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抢劫罪。 二、本案被告人在抢夺作案中不计后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罪行严重。但本案与使用凶器直接作用于人身实施暴力抢劫、故意致被害人死亡等抢劫案件有所区别,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作案手段等具体情节,依法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分类号:D914[刑法] 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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