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司机会理论及新《公司法》第149条之适用疑义
作者:李前伦
第一作者:李前伦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8
卷号:24
期号:1
起止页码:50-54
中文期刊名: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司机会理论;认定标准;拒绝或无能力;
摘要:公司机会认定标准包括“利益或期待”标准、“经营范围”标准以及“公平性”标准,适用时宜综合运用。在法定条件下,应允许公司董事利用原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适用新《公司法》第149条之相关规定时应明确公司机会理论之内涵,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公司机会,并认可董事会亦可作为董事利用公司机会之同意机关。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