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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规则的理论基础与立法理由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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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传闻规则的理论基础与立法理由

作者:廖明 廖丹

第一作者:廖明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2;[2]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北鄂州436000

年份:2008

卷号:9

期号:1

起止页码:70-73

中文期刊名: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传闻;陈述;证据;传闻规则;

摘要:传闻规则是英美法系最重要的证据规则,其理论基础是陈述基于其生成机理,存在不可靠的危险性;而传闻作为经过转述的陈述,不可靠的危险性更强。其立法理由是作为传闻的陈述的不可靠性由于宣誓、直接审理和交叉询问的缺位,无法得到有效排除。但在满足“可信性的情况保障”或者“使用的必要性”的情形下,传闻得以例外地具有证据能力。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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