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实证与社会实证的双重立场分析——以我国农村土地立法为例
On Dual-approach of Social Positivism Legal Positivism and in Jurisprudence
中文题名:关于法律实证与社会实证的双重立场分析——以我国农村土地立法为例
作者:汪安亚
第一作者:汪安亚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8
卷号:61
期号:3
起止页码:340-344
中文期刊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律实证主义;社会实证主义;双重立场;
摘要:法律实证(分析法学派)和社会实证(法社会学派)是西方法学界倡导的分析法学问题的两大基本路径。我国法学者对诸多法学问题的分析,往往只择其一而用之,其结果因研究路径的缺漏,导致法学理论研究或立法的不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立法应采用法律实证和社会实证相结合,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方能既参考国外成功的立法和理论,又照顾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I106.4[小说]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