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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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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化分析

作者:陈桂明 纪格非

第一作者:陈桂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2]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63-74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自由裁量权;类型化;司法证明;

摘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这种裁量权可以分为开放型与封闭型两种基本类别。开放型裁量将价值判断引入司法证明的过程中,使诉讼证明区别于纯粹的科学证明。封闭型裁量则以维护立法在逻辑上的一致性为目标,追求司法证明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对两种自由裁量之间关系的不同处理,导致了司法证明在灵活性、判决结果的合法化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应当将“以开放的体系追求证据制度在逻辑上的统一”作为证据制度的发展目标,以此确保诉讼证明的和谐性与确定性之间的统一。

分类号:D915[诉讼法] 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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