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拾得物与寻物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被引量:6
The Legal System & Its Perfection of Goods Lost Returning and Rewarding Advertisement for Goods Lost
中文题名:返还拾得物与寻物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作者:姚淑媛
第一作者:姚淑媛
机构:[1]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81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8
起止页码:150-153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遗失物;拾得物;悬赏广告;相对人;
摘要:返还拾得物与履行寻物悬赏广告义务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虽已有规定,但不完善。尤其是有“必有重谢”承诺但没有具体酬金数额的寻物悬赏广告如何履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司法解释均未作具体规定。因发布寻物悬赏广告的广告人不履行承诺或广告人与相对人意见不一致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中不便于裁量。通过探析返还拾得物与寻物悬赏广告的法律制度,提出返还拾得物与有效履行寻物悬赏广告义务的建议,以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