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ICC管辖侵略罪的上游权力——对国家侵略行为的断定权
作者:简基松
第一作者:简基松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8
期号:9
起止页码:61-71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国际刑事法院;侵略断定权;侵略罪;
摘要:一般认为侵略是国家行为,如果没有国家侵略罪行的存在也就不存在侵略罪的个人责任,即侵略策划、准备、发动、实施者的个人责任。因而国际刑事法院要追究侵略罪的个人责任,首先必须要断定国家的行为构成侵略。那么,谁拥有对国家行为是否构成侵略的断定权呢?安理会拥有双重的断定权,大会拥有次于安理会的断定权,国际法院拥有与安理会并行的断定权。因而,一方面,国际刑事法院当然可以以上述机构的断定为依据追究侵略罪的个人责任;另一方面,国际刑事法院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拥有直接对国家行为是否构成侵略的断定权,并以此为据追究个人的侵略罪责任,但同时也有必要通过安理会的“反断定权”来加以制约,以规避权力滥用之风险。
分类号:D630.9[监察、监督] F752.59[海关史、关税史]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57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