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代变迁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变革 被引量:1
Social Progress and Innovation of Civil Principal Part in the Song Dynasty
中文题名:宋朝时代变迁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变革
作者:魏文超
第一作者:魏文超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理论法学系,湖北武汉430070
年份:2008
卷号:17
期号:5
起止页码:54-58
中文期刊名: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宋代;婢仆;佃客;手工业者;商人;
摘要:在中国古代,向来是等级森严,社会下层长期处于被剥削奴役地位。但是到了宋代,社会等级界限产生了松动,阶级关系产生了变化。由于宋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处于社会下层的婢仆、佃客、手工业者和商人,身份与地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由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转向了主体,这对中国古代社会步入近代文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