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摘取尸体器官涉及的刑法问题
作者:熊永明
第一作者:熊永明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08
卷号:23
期号:6
起止页码:91-9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尸体;器官移植;脑死亡;处分权;
摘要:摘取尸体器官构成侵犯尸体的犯罪,尸体解释为已经死亡的人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较为妥当,我国目前,不可以“脑死亡”的标准取代传统的“心肺死”标准。死者生前对于自己身体的处分权优越于其亲属和国家的占有和处分权。当存在某种违法性阻却事由时,摘取尸体器官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26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