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遵从竞争的客观要求--中国反垄断法概念和对象的两个基本问题
作者:史际春
第一作者:史际春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年份:1998
期号:4
起止页码:10-13
中文期刊名:国际贸易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中国;法律;概念;对象;经济法;
摘要:<正> 在市场化改革中,竞争法作为市场经济乃至社会的高级行为规范,已悄然在中国崛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来看,至少有滥用实力、附加不公平交易条件、不当奖售、通谋招投标等几种行为,依国际惯例应属于反垄断法或反对限制竞争法所调整的对象。同时,反垄断法呼之欲出。为此法学家和立法者对有关垄断、限制竞争行为及其立法进行研究,提出诸如“行政性”垄断,“经济性”垄断等概念和相关的一些观点。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199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